在许昌德通振动搅拌技术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工人正在作业 牛书培摄
俯瞰许昌鹿鸣湖游园 刘和昌 摄
许昌中央公园 翟英健 摄
□本报记者 王平 河南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王烜
幸福,是人民的期盼;奋斗,是最好的答卷。
1月4日至6日,在许昌市两会召开期间,“高质量建设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解放思想,拉高标杆,奋勇争先,更加出彩”“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成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口中的热词。
过去的一年,许昌发展稳健前行,工作亮点纷呈,代表委员们深受鼓舞。站位新起点,许昌市新鲜出炉的《政府工作报告》,为许昌市高质量发展描绘了一幅点燃激情与梦想的发展蓝图,将开辟在中原更加出彩中奋勇争先、走在前列的新征程。
关键词之共同富裕
绘就城乡融合共同富裕新蓝图
在许昌市《政府工作报告》中,“高质量建设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贯穿始终:回顾2022年工作时指出,“注重城乡融合发展,被确定为全省共同富裕试点,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许昌高质量建设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的意见》印发实施”;明确2023年工作总体要求时提出,“聚焦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和‘五个强市’建设”;部署2023年重点工作时强调,“加快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建设,健全完善‘1+1+9+N’政策体系,率先构建有利于推动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的体制机制”……
这也自然成为与会的许昌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的热点。大家各抒己见,建言献策。
“2021年9月,市八次党代会明确许昌建设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的发展定位后,我们深入调研,发现推进融合发展、共同富裕,必须有产业支撑、项目带动。”许昌市人大代表、许昌富田瓷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富田说,结合许昌自身实际,借鉴江浙等地经验,建议在许昌市选取部分基础较好、优势明显的区域,出台有关政策,扶持优势产业,引导企业参与,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加快乡村振兴步伐,为高质量建设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作出新贡献。
共同富裕是发展目标,城乡融合是实现路径。“积极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创新,扎实开展质效提升、科技赋能、开放提质、协同共建、增收富民、提标扩面、文化沁润、绿色低碳、四治融合等‘九大行动’,积极探索、先行示范,为全省共同富裕创造经验”,被许昌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为2023年重点工作。
“我们要充分发挥妇女‘半边天’作用,加快城乡融合步伐,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深入开展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集中攻坚行动,确保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定安宁,为许昌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建设作出贡献。”许昌市人大代表、禹州市妇联副主席吴新芬说。
共同富裕是全民共富,全面富裕,是共建共富,逐步共富。参加许昌市两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致认为,高质量建设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既是省委、省政府对许昌的重视和信任,也赋予了许昌沉甸甸的责任和使命,需要全市上下共建共享,撸起袖子加油干,共同创造许昌更加美好的明天。
关键词之创新驱动
让更多的“许昌创造”脱颖而出
“2023年,将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确保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覆盖率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完善创新型企业梯次培育机制,持续实施创新型企业树标引领计划、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力争全年新培育创新型引领企业20家左右、高新技术企业100家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100家以上,确保创新主体数量保持全省第一方阵。”
在许昌市《政府工作报告》的这句话下面,许昌市政协委员、许昌爱衣商贸有限公司董事长周国胜画了一条加重线。许昌是全省民营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拥有各类市场主体逾40万户,推动许昌市综合实力稳居全省第一方阵。
在创新主体培育方面,许昌市每年召开高规格的科技创新大会,累计投入奖励资金4亿元,省级以上创新平台突破200家,高新技术企业突破380家,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980家;入选全国先进制造业百强市,工业增加值、工业竞争力均居全省第3位,制造业占工业的比重达90%以上;培育国家级单项冠军企业(产品)4家,“上云”企业总量突破1万家,数字经济规模突破900亿元,智能电力装备、节能环保产业规模突破千亿元,分别入选国家创新型产业集群、第一批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在创新载体平台方面,许昌市建成省级创新平台后备库,入库企业97家,9家省级工程实验室全部升级为省级工程研究中心,河南省中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许昌中心揭牌,双创、魏都智慧岛基本建成,魏都高新技术产业园获批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在科技创新人才方面,许昌发布实施“许昌英才计划”3.0版,引进和认定创新创业人才(团队)92个、高层次人才1004名,人才团队形成的技术成交额突破10亿元。
制造业是许昌的最大特色、最大优势,制造业稳则全局稳,制造业强则竞争力强。而“专精特新”企业是制造业的发展方向,也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
“加快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对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打造经济强市、创新强市,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截至2022年年底,全市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24家,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达到124家。”许昌市人大代表、许昌市工信局局长杨允志表示,要紧紧围绕“633”工业体系,逐行业梳理,科学规划项目,建立市级企业培育库,不断壮大‘专精特新’企业群体;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在要素保障、企业上市、惠企政策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创新的种子已经发芽,创新的激情正在升腾。把创新摆在发展的逻辑起点,坚定走好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华山一条路”,全面塑造发展新优势,一定能让更多的“许昌创造”脱颖而出。
关键词之改善民生
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2022年,许昌市顺利完成省、市民生实事,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72%。
如何进一步提升民生幸福指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成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热议的话题。
许昌市《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持续实施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攻坚计划,强化学前教育普惠发展,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30所,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支持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提升高等教育办学水平。”
“市委、市政府舍得为教育投资,2016年以来,先后投入100多亿元,建设教育项目400余个,增加学位31.5万个,使‘大班额’‘择校热’问题有效缓解,农村办学条件明显改善。”许昌市人大代表、禹州市高级中学高级教师杨润红表示,老百姓对优质教育资源有着执着的追求,不满足于仅仅有学上,而是要上好学校,享受优质教育资源,让孩子们得到更好的发展。为此,教育部门应坚持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不断夯实教育公平基础,答好教育“民生考卷”,实实在在让群众体验到教育带来的获得感、幸福感。
“过去的一年,全市上下,实施忠武路区域开发等103个百城建设提质新建项目,完成年度投资147亿元。突出抓好冬季清洁取暖和中心城区‘汽改水’工程,打通‘断头路’、改造积水点、增加停车位,实施265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开工棚户区改造项目3个、1646套,这些成绩令人鼓舞。”许昌市人大代表、魏都区许烟社区党支部书记侯晓一建议,城市既要重“面子”更要重“里子”,通过深入开展城市更新行动,科学布局城市生命线,建设数字“孪生城市”,打造安全、韧性、宜居、宜业、宜游的高品质生产生活空间。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高标准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新增技能人才9万人。这一部署振奋人心!”许昌市政协委员、许昌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主任张金国说,要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让更多劳动者实现技能就业、技能增收、技能致富,推动人口由“数量红利”向“人才红利”转变。
岁月不居、未来可期。许昌市广大干部群众将以更饱满的热情、更务实的作风,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奋勇争先,在中原更加出彩的新征程中书写锦绣的许昌篇章。
“数”说许昌2022
2022年,预计许昌市生产总值完成3850亿元,是2016年的1.4倍,总量保持全省第四。
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许昌高质量建设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的意见》印发实施,许昌被确定为全省共同富裕试点;许昌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366个省、市重点项目完成投资超过2200亿元;上市企业达到10家,排名全省第3位;新增市场主体7万余户,新增“上云”企业1600家。
在中国城市综合经济竞争力、中国百强城市、河南省辖市经济综合竞争力排行中,许昌均居全省第3位。
省、市重点民生实事全部完成,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72%。
展望许昌2023
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经济增长7%,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1.2个百分点左右,研发经费投入强度2%以上,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城镇调查失业率5.5%以下,城镇新增就业5万人,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协调同步,粮食产量稳定在280万吨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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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政府工作报告》
描绘蓝图提振人心
本报讯(记者 王平杨伟)“总结成绩客观全面,描绘蓝图提振人心。”1月5日,在许昌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许昌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王宏伟解读许昌市《政府工作报告》,并就社会关注的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王宏伟介绍,许昌市《政府工作报告》共一万五千多字,坚持“实”字当头,用事实说话、用数据说话,总结成绩不夸大、不拔高,分析问题不回避、不遮掩,安排工作措施精准、易于操作。在起草过程中,广泛征求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基层群众、社会各界代表和各级各部门的意见、建议,着力使报告充分反映民意、更加符合实际、体现许昌特色。
“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完成今年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尤需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合力攻坚。”王宏伟表示,许昌市《政府工作报告》从8个方面对2023年政府重点工作作出了系统部署,描绘蓝图提振人心,部署工作精准有力,传递了信心力量,指明了发展路径,必将激发全市上下加快推进经济发展高质量、城乡建设高水平、人民群众高素质,全面开创许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信心、干劲和热情。
清代驿站财政机制的形成与演变******
作者:刘文鹏(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教授)
驿站是中国历代王朝传递信息、递运物资的主要渠道,在维系国家统一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驿站的正常运转全赖驿站经费之保证,所谓“国脉疏通原借驿递,而驿递急需端赖钱粮”。一般认为,清朝入关后一扫旧弊,摊派、加征得到有效抑制。这一观点突出了明清之际驿站财政的差异。但实际上,明末加派之征也通过各种隐性方式在清代得以延续。在清初裁驿费充军饷的财政政策影响下,清代驿站财政走向了既病民又病官的摊派旧途。
明代驿站财政与驿役官当改革
明初驿站财政建立在实物财政基础之上,有赖于田赋征收和劳役佥派。洪武元年(1368年)正月,明太祖诏令天下广置各驿,其驿站差役佥派民户出办。具体方法是,“马有上中下三等,验民田粮出备”(《明太祖实录》卷29,洪武元年正月庚子)。即民户依照粮赋多寡对等充任驿传马夫,其不足数者可以数户共充一夫。本县人户不足,则“以相邻州县点差”,谓之“协济”。甚至令东南富户、市民前往北方诸省协济应役。官方除提供驿舍、备办廪粮及派遣官吏外,驿站其余所有开支均由驿传役夫亲身应役承担。此外,尚有里甲和均徭内编派驿站差役,以满足其财政开支需要。
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明朝将永充改为“依次轮充”(万历《惠州府志》卷10,《赋役志下》,明万历四十五年刻本)。其佥编时间有三年、五年和十年之别。但地方政府在实际佥派中并不遵守定制,以至于有役三五十年者。此外在没有预算与额设经费的体制下,驿站马夫等便成为驿丞等官吏盘剥的对象。以上两方面导致嘉靖以前的马户不堪重扰,驿站运行困难。
成化、弘治年间白银货币化地位得到官方承认,一系列以财税定额为目的、减轻地方差役负担的差役纳银改革随之展开,驿站的日常运转也由力役亲当改为征银雇募,至嘉万时期,因推行一条鞭法改革,得以最终确立。具体做法是根据过往支销数目,预估一年驿站夫马工料银额数,将其摊入全县粮赋或额田中征收。对于他县协济马匹,则按每马所需折银,分派各协济州县“照亩均征”(申佳胤:《临洺驿马政记》,载崇祯《永年县志》卷7)。征收的站银,以府为单位进行统计并征收,然后由府转发各驿,招募人员当差。
官征官募确实起到了均平差役、减轻百姓负担的作用,“计地征粮,可以免马头独累之苦;募人当应,可以绝官吏求索之私”(刘麟:《清惠集》卷3,《均驿传安人心扶公论杜私情以免偏苦疏》,台湾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348页)。但新政实施不过十余年,即弊端百生。一方面,官府“给驿渐广”,导致地方驿站开支不断增加;另一方面,过往官员多索马匹差夫,马户“卖产鬻儿,倾家丧命”。更甚者,明季“国用不足,将原额驿站夫马工食草料银两半裁以充练饷”(《宣大山西总督李鉴启本》,顺治二年五月八日),地方驿站财政更加吃紧。本县“马户逃窜,扳累难支”,他县协济亦托故不前,地方不得不再度佥派里民应当,复“蹈万历以前之夙弊”。而“驿卒糊口无资,群起为盗”(《顺天巡按柳寅东揭报驿递疾苦》,顺治元年七月,载张伟仁主编:《明清档案》第1册,台湾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6年版)。
清初中央对明代驿站财政体制的调整
清朝入关之初,平定全国的战争仍在持续,大量地方财政经费被裁撤充饷,驿站钱粮也不例外。在财政紧缺的情况下,既要全力保障军费,又要维持驿站正常运转,中央和地方政府为维护各自利益走上不同道路。
于中央而言,顺治元年(1644年)七月清朝废止一切明末加派,废除明末里甲佥派,将全国驿站由民当改为官当,所有经费均于正项地丁内动支,“不复累及百姓”。与此同时,令各省站银“以万历初年会计录为准”,“照旧征收,加增者不准”(《户部尚书英峩岱题本》,顺治二年六月六日)。
然而,明末清初接连不断的灾荒、战争导致地方田赋收入急剧下降,部分省份站银除荒后实征不及原额半数,巨大的经费缺口令驿站运转维艰。更重要的是,清初持续的军事行动导致国家财政经费捉襟见肘。权衡之下,清朝不得不裁减包括驿站经费在内的地方财政以充实军饷。驿站经费的大幅压缩主要集中于顺治九年(1652年)至十四年(1657年)和康熙平定三藩之乱期间,此后雍乾各朝均陆续裁减。全国站银“通计裁扣之数,自顺治九年以迄乾隆,竟居原额三分之二”(民国《盐山新志》卷8,《赋役篇上》,民国五年刊本)。
在额征驿站银剧减,加之禁止摊派、裁驿充饷的境况下,清廷只能尽可能地集中有限驿站财政资源,使其利用最优化。方法主要有三:一是裁僻济冲,将驿站经费集中于主干驿道。二是调整驿道走向、开辟新驿道。顺治年间,为减轻河南、山东驿站负担,清朝开通经山西前往川陕甘等地区的驿道,河南驿站负担有所减轻;山东则开通了经德州、泰安、蒙阴、郯城前往江苏的“山东东道”,使原有山东中路的驿站压力有所缓解。驿道重新规划后要求行差人员循规定驿道行进,并在勘合火牌内明白填注,严禁随意改变路途。三是严格掌握地方驿站财政奏销。顺治八年(1651年),清朝确立各省财政奏销制度后,规定驿站的各项开支需岁终汇造清册,由户部核实奏销。自顺治三年(1646年)至十四年修撰完成的各省赋役全书,更是将各省起运存留、驿站额支数目固定下来。通过赋役全书和奏销制度,各省驿站每年的财政收支也尽在中央的掌握之中。这既有助于中央了解地方驿站财政之盈绌,及时作出调整;也将府州县驿站财政纳入藩司和中央管控之下,方便了驿站财政资源的宏观调拨。
上述改革确实值得称许,在财政极度紧张的情况下通过法律禁令确保地方不得派累里甲,展现了新朝气象。但奈何由于清初战争开支甚巨,很多本应裁僻济冲的夫马钱粮亦经常被中央挪作军饷。地方政府为保障驿站的正常运转疲于应对,不得不百般腾挪,甚至延续明季摊派旧弊。
清前期各省对驿站财政体制调整的因应
整体而言,各省解决地方驿站财政问题的举措主要集中在复原额、顾驿递,严考成、革协济等方面,而在州县层面更为通行的做法则是直接佥派里甲。
所谓复原额,即各省督抚在除荒实征站银过少的情况下,奏请恢复该省旧设站银数额。部分省份在朝廷下令裁去明季摊派并统计旧额银时,往往在万历初年额设站银基础上将里甲夫马工料银和摊派银两一并作为本省额设驿站银统计、报呈,实际上是将“旧额”提高,把明代站银、里甲夫马银和摊派银以隐蔽的方式承续下来。而裁撤地方经费过程中,驿站经费可能虽亦被裁撤,但因为需要维持驿站的正常运转,驿站经费的裁撤力度不及其他经费,所以在顺治初期裁节地方经费的过程中,面对经费紧缺的情况“先尽驿站支用”的“顾驿递”政策在一定时期内得以贯彻落实。
明清之际的驿站协济制度是保障冲途大驿有效运转的良制。但协济的正常运行需建立在驿站财政充足的基础上,一旦经费被挪用或裁减,各地往往托故不前,导致受协驿站运转失灵。为解决该问题,清朝将协济站银完纳与否、完纳分数均纳入官员考成。但协济站银毕竟还需多一道解送程序,此间辗转费时、各级侵扣,其弊多端。于是,各省纷纷奏请将“本州县之正项用补本驿之急需,而以外州县之协济,汇解藩司抵补正项”(《河南巡抚吴景道题本》,顺治八年十月二十四日),南省协济北方站银也照此方法办理。此项调整至康熙七年(1668年)最终成为定制,并施行于全国,起自明代的驿站协济制度被废止。此种方法减少了站银支用的程序,提高了驿站运转效率。
中央和各省为筹措驿站经费,经过多重努力,确实起到一定作用,似乎驿站也得以正常运转;但如果我们将视野转移至州县,则会发现驿站财政状况呈现的是另外一幅景象。
清人薛所蕴《驿卒词》云:“闾阎困敝乏帮贴,差烦马瘦刍茭绝。……县官逮治驿卒死。五更三点不交睫,头枕驿门候消息。”(张应昌编:《清诗铎》卷9,中华书局2022年版,第262页)这并非夸张和想象之词。顺治年间曾任新乐县知县、专管冲途大驿西乐驿的林华皖对当时的驿站困境有过总结:一则差务繁忙,“每日数起”;二则夫役“额设者有数”,每遇大差势必另外雇觅;三则马骡羸瘦,“陆续行差,倒毙不一,月而殆尽”;四则行差人员百般苛索,夫役折干、背负过重(林华皖:《治鲜集》卷2,《驿邮略》,载《续修四库全书》第880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430~431页)。康熙《丰润县志》更直白指出:“输蹄往来,络绎不绝,粮糗刍薪,存留不能及半,协济未必以时,县令之拮据,殆所不免。”(康熙《丰润县志》卷4,《赋役志·驿传》,清康熙三十一年刻本)绝大多数州县官员不堪重负,自杀者亦不在少数。其最终结果,“存留各项节次裁减,州县之事束手无策,势不得不私派之民,民既出雇役之钱,仍不免于役又不知凡几矣”(康熙《灵寿县志》卷4,《田赋上》,清康熙二十五年刻本)。摊派里甲成为州县官自然而然的选择。
然而,直接摊派里甲显然与清朝不加赋的政策相冲突。天津巡抚张忻、保定巡抚郝晋及经手知县都曾因触犯此律最后交刑部议处。故很多地方州县只能想方设法将摊派合法化:一是延续明季之“强制性雇募”手段,名为发银雇募、听民应召,实则是强制性“照里派轮”,官方挟公权权威进行变相摊派,并非纯粹的自由雇募应召之制。另一种是额外摊派,倒逼国家财政政策作出调整,将摊派合法化。部分州县驿站确实差务繁忙,必须额外派征。但为避免胥吏、马头毫无限制多征,引致民怨沸腾,清廷将额外摊征编入赋役全书,承认各种加派的合理性并使之合法化。
清前期驿站财政体制改革的影响及其余绪
清人曾对本朝的废力役亲当为官当官募之制大为赞赏,称“清兴,扫除旧政,与民更始。而钱粮则例一以万历初年为定,且赋皆改折而无本色之征,差皆雇役而无佥点之害……民无一事之扰,薄赋轻徭,培植邦本,万世无疆之休基此矣”(康熙《吴桥县志》卷3,《食货志》,清康熙十九年刻本)。
但清初军兴旁午,裁驿充饷时常有之。实际上“额设工料已减十分之三,差务更增十分之四”的情况下,地方财政仍然左支右绌。驿站之弊不仅官累难除,民累亦未减轻。一方面,清初裁节驿费并非为了减轻百姓负担,而是裁驿充饷,百姓压力并未减轻。另一方面,在“额设有数”的驿站财政体制下,州县为保证驿站运转,又不得不走上加派里民的老路。这一回头路不仅额外增加了百姓负担,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倒逼中央将部分摊派合法化。清廷减轻里甲摊派负担的宣言也就此告以破产。官员既存在加赋的罪名,百姓亦承受摊派的压力,实在是病民病官。
以上种种弊病的存在,究其原因,即在于中央财政集权下,地方额设驿站经费过少且并不稳定。随着明代白银的货币化,国家财政也出现“统计银两化”的趋势。这一变革使得国家财税可预算、可统计,方便了国家对各省州县财政的掌控;但是对于地方政府而言,则是更加不利。在“统计银两化”之前,所有驿传夫役均需亲当,财政开支由地方政府自行编制,不受中央管控;但在此之后,情况发生了显著变化。一方面,全国赋役逐渐定额化,中央以法律形式规定了摊派的“非法性”;与此同时,明清财政也因此走上“原额主义”道路,财政体制出现僵化。另一方面,借助白银的便利,中央对于州县财政的掌控越发集中,且能随时裁扣、调拨,导致州县财政难以稳定。清人曾谓“国家之所赖者,惟财赋;地方之所重者,惟差徭;下民之所望者,惟恩恤”(乾隆《三河县志》卷5,《赋役志·驿站》,清乾隆二十五年刻本),生动反映了当时中央、地方和百姓三者在国家财赋分配中的地位和处境。从国家立场出发,中央主要集中于对全国财赋的高度集权与掌控。尤其是战争期间,国家的着眼点完全在于尽快汇集财政资源用于军事,以期稳定统治。裁撤地方存留银是其中最为重要的手段,而这势必导致地方州县存留经费过少。州县为维持地方行政的正常运转,又不得不额外摊派,而所有的压力最终只能转嫁给百姓。在上述财政结构体制下,百姓能否得到“恩恤”显然要打上问号。刘志伟教授认为,清初通过编撰赋役全书和确立奏销制度,建立了高度中央集权的财政体制,它导致的一个最直接的结果就是地方赋税征收的失控(刘志伟:《略论清初税收管理中央集权体制的形成》,载《贡赋体制与市场:明清社会经济史论稿》,中华书局2019年版,第190页)。可以说,正是中央财政的“集权”导致了州县政府在财税征收中的“分权”和“失控”。因此,随着清中后期各类大差、常差的源源不断,以及驿务弛弊、苛索繁多等问题的抬头,“原额主义”财政下的清朝驿站运转再度回到明末境况,各类差派更加层出不穷。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清代驿站史研究”〔19ZDA207〕阶段性成果)
《光明日报》( 2022年12月26日 14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